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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服务存瑕疵业主少交一成物业费_楼市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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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大多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率不足九成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8-11-21 10:09:14   来源: 安徽商报  点击量: 7517

摘要:记者日前走访省城多家物业公司发现,大多住宅小区的物业收费率不足九成。不过在物业公司看来,在仅有2.5%左右的行业利润率面前,即便有一成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拒交费用,也会驱使物业公司陷入“亚健康”状态,反过来又降低了物业服务品质。恶性循环下,怎样才能构建起良性的业主与物业关系?

案例2:服务存瑕疵 业主少交一成物业费

合肥志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庐江分公司向法院起诉称,业主朱敏(化名)自2016年5月13日至2018年12月13日期间未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3404元。朱敏辩称,物业公司未尽到物业管理服务的职责,如其楼下业主在三楼平台上私自种菜、养鸡,由此产生的异味影响其正常生活,物业公司对此不管不问。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合法有效。物业公司履行了为朱敏提供物业服务的主要义务,朱敏理应支付相应的物业费。对于朱敏反映的问题,法院调查认为,物业公司的管理确实存在一定瑕疵,根据物业公司服务的整体实际情况,法院酌定按90%的标准收取物业费较为适宜。而朱敏不应以物业公司的服务欠佳等理由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维权”。

据此,法院判决朱敏支付2016年5月13日至2018年12月13日期间物业费3063.60元。

责编:杨奉娇

文章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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