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房屋面积计算规则发布 未封闭阳台按50%计算面积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8-05-04 09:26:04 来源: 合肥家园网综合 点击量: 14831
摘要:未封闭的阳台、挑廊,计算一半建筑面积;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不计入建筑面积;用作公共休憩用的亭、塔,物业用房、社区用房等,都不允许纳入公摊面积……昨日,合肥市房产局发布最新《合肥市房屋面积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合肥市民买房时可参照确定所买房屋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的计算是否合规。
物业用房不应纳入公摊计算面积
公摊面积,是市民买房中分摊公共服务空间成本的依据。新《规则》规定以下部分不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包括用作公共休憩用的亭、塔;道路旁供人行走的廊;建筑中用作消防避难层、设备层以及结构转换层的建筑面积;作为绿化、小品、通道、休闲等功能的架空层或公共开放的建筑空间;
两栋独立建筑物(指分别办理两个规划许可证)之间的连廊、架空通廊等建筑面积;位于本幢建筑物内的储藏室、使用功能和服务范围或用途不明(如:预留设备房)的建筑空间;建设单位按规定建设的独立使用的建筑部位(如:物业用房、社区用房、活动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用房)等。
责编:杨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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