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生育登记制度 安徽现公开征求意见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22-08-30 15:29:07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点击量: 5846
摘要:凡生育子女的,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在本省长期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登记人可以在孕后生育前办理生育登记,未办理的应在子女出生后及时补办。
首接责任制 完善人口监测制度
为便民利民,《征求意见稿》要求,各级卫健部门要公开生育登记的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信息,落实首接责任制,严禁推诿扯皮,做到全程服务、一办到底。
我省将做好“出生一件事”联办相关工作。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加强部门协同,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多个事项联办相关工作。
在办理生育登记时,需及时核实更新,把生育登记和出生信息统计作为出生人口监测的重要途径,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提供信息支撑。
我省将推进建立健全生育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公安、民政、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合作,实现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及时将孕产妇信息录入相关信息系统,并与安徽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共享,确保生育登记“应录尽录”,提高生育登记信息质量。
责编:杨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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