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屋登记在谁名下即有权处置 加名需先还清贷款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6-07-01 08:26:40 来源: 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点击量: 821
摘要:从今天开始,合肥市有房的夫妻要注意了,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就可以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
从今天开始,合肥市有房的夫妻要注意了,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就可以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要想在房产证上加名?必须将贷款还清才能加名,加名无需缴纳契税个税,住宅加名不到100元就可以办到。
“最近一个月,来加名的市民特别多。6月份我们发公告提醒市民后,就有很多市民前来办理加名业务。不过,正在贷款中的房子是不能变更权利人的。”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庐阳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肥市从去年7月1日发布政策开始进入过渡期,到今年7月1日正式实行,即房屋登记模式正式由“审查婚姻关系”改进为“询问共有关系”。也就是说,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经询问归其所有,谁就有权处置房屋。
而在此之前,只要是婚后财产,虽然只有一方的名字,也需要另外一方到场签字方可出售。
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在前期购房资格审查中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此类房屋的各类房屋登记仍应对登记簿记载权利人的婚姻状况进行查验,属夫妻共有的,需夫妻共同申请。
在房子没有贷款的前提下,夫妻双方可以持身份证、结婚证、约定为双方共有的财产约定书、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领取双方名下的不动产权证。
对婚姻存续期间配偶之间的加名、减名、份额变更及约定另一方所有,只要双方到场,均可办理变更登记,免征契税。涉及的登记费、印花税、权证工本费按规定收取。即住宅房屋登记费为50元/套,非住宅房屋登记费为550元/宗;印花税为5元/本;工本费为10元/本。算下来,住宅加名不到100元就能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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