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建议设立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 安徽省民政厅答复来了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21-01-14 09:26:21 来源: 安徽网 点击量: 2474
摘要:本着积极、审慎的原则,提出我省建立子女带薪护理假的措施,力争列入下一步我省将制定的养老服务条例法规中。
省民政厅:力争列入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
子女带薪护理假问题,目前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由各地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老年人保障条例》或《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立法中设立。据了解,2016年以来,全国有10个省市设立独生子女陪护假,其中福建省、河南省明确为带薪休假,湖北省、广东省等8个省市设立子女陪护假,但未规定带薪休假。我省尚未设立子女带薪护理(陪护)假。
近年来,省民政厅积极履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职责,推行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目前,我省老年人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已覆盖所有县(市、区),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以享受高龄津贴;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根据其困难程度可以享受不同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加强研究,督促落实,不断提高包括独生子女父母在内的全体高龄老人养老补贴水平。
“您提出的六条具体建议,都建立在我省设立带薪护理(陪护)假制度基础上,考虑周到,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省民政厅答复称,按照职能分工,该厅将会同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等部门,进行深入的调研论证,本着积极、审慎的原则,提出我省建立子女带薪护理假的措施,力争列入下一步我省将制定的养老服务条例法规中。
责编:杨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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