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纳税人,“疫情防控减免税收”系列优惠政策指南来了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20-03-27 10:04:57 来源: 中安在线 点击量: 11249
摘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和文件,出台一系列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采取了“免、减、缓、退、降、延、保”七项措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五、“降”:阶段性降低税费负担
(一)降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负担
政策要点: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安徽省内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适用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提供的3%征收率货物、劳务与服务。
办理流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升级开票系统,开具1%征收率的增值税发票;在办理申报上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责编:杨奉娇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专题推荐
>>更多
热点资讯
>>更多
-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