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_楼市资讯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详情]

一周热销榜(4.19-4.25)

一周热销榜(4.19-4.2

一周热销榜(4.19-4.25)[详情]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详情]

合肥立法引领生活垃圾“分门别类” 扔错最高罚200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9-10-18 14:23:40   来源: 合肥在线-合肥日报  点击量: 10120

摘要:10月16日,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条例(草案)》明确,市政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城市管理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

《条例(草案)》规定,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餐饮、旅馆经营服务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关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条例(草案)》规定,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已有的生活垃圾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应当予以改造。

责编:杨奉娇

文章导读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资讯

>>更多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

欢迎关注合肥家园网房产微信
      hfhome(微信号)

微信

合肥家园网新闻热线:0551-65324468 广告热线:0551-65324468 投诉热线:0551-65324468

技术支持:安徽惠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家园网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B2-20100096 Copyright 2005-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低使用象素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