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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租房将推行“租补分离”新政 教师、医生、环卫工等优先保障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9-05-17 09:10:37   来源: 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点击量: 11396

摘要:按照市场标准价格缴纳房租,然后根据租户的状态返还补贴,这就是合肥公租房将要推行的“租补分离”。5月16日,合肥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为公租房带来众多新举措。

多种情形不得享受公租房

按照规定,公租房租赁合同需载明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物业服务费缴纳、退出约定、违约责任等事项。未按规定选择住房或者签订租赁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对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享受公租房保障:在本市已享受房屋征收等货币安置补偿政策5年内;拥有两辆及以上汽车或者拥有购置价在10万元以上中高档汽车;有经营性用房;已享受经济适用房等相关住房保障政策;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法》要求,各级公租房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公租房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申领和退出公租房的个人信息、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信息等内容的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和维护数据,健全保障性住房档案检索体系,实现公租房档案的动态管理。

责编:杨奉娇

文章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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