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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发生争议时条款可能无效_楼市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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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走访:“霸王条款” 合肥不少商家还在用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8-03-12 10:24:55   来源: 合肥家园网综合  点击量: 3958

摘要:“烟酒是特殊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请顾客在本单开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来本店提取衣物,逾期本店有权自行处理!”

律师:发生争议时条款可能无效

安徽省景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认为,从法律意义上讲,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俗称“霸王条款”的格式合同,若发生争议时,会不利于格式条款的提供方。

也就是说,若消费者遇到“霸王条款”时,若向法院等申请司法判决,法院判决会不利于商家,可能直接将该条款或合同判定无效,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张律师建议相关部门可以对这些“霸王条款”的制定者进行一定的惩罚,从而杜绝该条款继续出现。

社会学家:商家应理性对待微利时代

“霸王条款”的出现,有一定的生存土壤。安徽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王云飞认为,当下的商家经营压力仍然不小,经营成本之外还附有社会成本,许多经营者借“霸王条款”形式提高经营收入,应对高额成本;与此同时,不少经营者仍然迷恋于暴利,希望“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王云飞认为,“霸王条款”的根除仍任重道远,短期来看需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消费者应理性消费;长期来看,经商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和成熟,最大程度降低经营者成本;经营者自身也要逐步适应“微利”时代,摒弃不合法的格式条款,诚实公平经营。

责编:杨奉娇

文章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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