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巢湖保护区内各类建设项目暂停审批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7-12-19 09:47:29 来源: 合肥家园网综合 点击量: 7621
摘要:4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29日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
环巢湖保护区内各类建设项目暂停审批
为了杜绝违法开发行为,合肥在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批和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具体范围划定前,停止审批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对已建成的商业和地产项目全面整改,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配套建设、规范运行污水治理设施或实施生态修复。
以《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施行时间(2014年12月1日)为节点,之前审批的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的在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可继续实施建设,对未开工项目严格审查,不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一律停止建设;之后审批的,已完工的项目采取措施确保不对巢湖水环境造成影响,未开工且不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一律停止建设。
明年底巢湖水质富营养化状态指数不超过2016年水平
为了严格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合肥市实施巢湖流域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强化点源面源内源治理,全面截流生活污水,治理调蓄初期雨水,多元补充河道生态需水,建设重污染入湖河流河口湿地,改善入湖水质。
如巢湖主要支流双桥河,划定双桥河禁养区范围,2017年9月底前全面取缔禁养区畜禽养殖,限期取缔非法排污口,到2018年底前水质恢复到Ⅳ类。南淝河全面开展排污口普查,对不达标排放的进行封堵,依法依规严处涉水企业偷排乱排行为。根据目标,2018年底前,巢湖水质富营养化状态指数不超过2016年水平。
责编:丁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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