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苏静:业务用房规模、标准需明文界定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4-02-10 08:50:01 来源: 江淮晨报 点击量: 698
摘要:“中央发文不准新建楼堂馆所,但是有些单位变个法子,转而开建业务用房。”省政协委员苏静告诉记者,由于“业务用房”建设规模、标准没有明确的界定,所以不少单位打起了“擦边球”,“以业务用房的名义建办公用房。”
“中央发文不准新建楼堂馆所,但是有些单位变个法子,转而开建业务用房。”省政协委员苏静告诉记者,由于“业务用房”建设规模、标准没有明确的界定,所以不少单位打起了“擦边球”,“以业务用房的名义建办公用房。”
“有的单位因工作需要,确实必须建业务用房,但里面存不存在给办公用房‘搭车’的行为,业务用房的规模、标准是什么样,比例怎么设置,也应该有一个明文的界定。”苏静说。
苏静还建议,要学习广州等城市,以立法的形式规范行政审批制度。“项目审批要公开化,接受群众的监督。”
对于政府如何“花钱”,苏静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如果预算不合理,到了年底就会有结余。有钱不合理利用,也是一种资源浪费,这些钱能不能加码投入到民生工程中去呢?”苏静建议,“财政预算还要进一步科学编制,细化到每一季度、每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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