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南京】40亿房屋维修金“躺着”吃活期_楼市资讯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详情]

一周热销榜(4.19-4.25)

一周热销榜(4.19-4.2

一周热销榜(4.19-4.25)[详情]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详情]

【南京】40亿房屋维修金“躺着”吃活期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8-10-17 00:00:00   来源: 江南时报  点击量: 433

 

管理太死板,转成定期一年多1.2亿 

 

一个偶然机会,百合华府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陈伯元代表业主向南京市物业办申办使用房屋维修金时,意外发现属于他们的账目上,躺着337万元,靠活期来“钱生钱”。老陈认为这些钱一时半会用不上,完全可以打理增值。而事实上,整个南京市高达40亿的房屋维修金目前也基本闲置。如何打理这笔巨款,结结实实地摆在了房产管理部门的案头。

 

一年不理财损失2个亿

 

记者从南京市房产部门了解到,南京市已收缴了40亿元的物业维修资金,这部分钱使用率不足2%,剩余资金躺在银行“吃活期”。银行专业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40亿元一年活期按0.72%计算利息是2880万元,存一年定期按3.87%利率计算,利息为1.5个亿。如果购买国债(三年期)的话,利息是2.2亿。也就是说,如果将这笔钱活期转成定期每年的利息差额将在1.2亿左右,如果购买国债差额达到2亿元左右。这种理财手段是确保资金绝对安全的。

 

如果不管不问,这笔巨款每年白白流失2亿元左右的利息,而且在CPI普涨的大环境下,对资金不动点脑筋,意味着维修资金在“缩水”。

 

记者了解到,根据今年2月份建设部、财政部下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方式可以购买国债,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商业银行柜台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需持有到期)。同时对于维修资金存储和购买国债产生的增值收益部分,可以“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也就是说,政策是允许管理部门“理财”的。

 

管钱部门不想“惹”麻烦

 

这个账,管理部门显然算得清,却为何没有作为呢?南京市物业办资金科副科长徐成告诉记者,由于国债发行数量有限,不便于购买,加上维修资金都是放在专有账户上的,而开设账户的银行并不一定就有国债发售,如果将这笔资金转换银行的话,势必会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南京目前还没有先例。

 

徐成说,他们并不主张业主申请将维修资金活期转为定期,原因是南京市对维修资金活期转存为定期,相关法规还没有出台,惟一的依据是去年101日实施的《物权法》,一些细节上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比如:目前业主委员会因不具备法人资质,不能单独开户,只能在南京市物业办账户下开设二级账户,因此维修资金最多只能存一年定期,并指定在物业办开户的交通银行办理存款业务。|

 

维修资金增值早有先例

 

事实上,维修资金增值的做法其他城市早有先例,且相当普遍。据了解,早在2006年,北京一家小区的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行使了权利,将小区的700多万元维修资金从一家银行转到另外一家银行。两家银行利率一样,但他们更看重银行后期不同的延伸服务。比如后者可以为小区安装自动取款机、缴费机等。

 

国外的公共维修资金的管理早就完全市场化操作了。业主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都是由基金公司负责管理。如果房屋需要维修,就由物业公司报到基金公司,基金公司到市场上寻找维修公司进行维修。而在资金的闲置期,在留足15%的资金后,可以以借支的方式借给世界银行等大银行,银行付给基金公司利息。

 

专家建议灵活操作

 

对此,南京市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很直接地指出,维修资金归业主所有,委托房产部门进行管理,这是一种契约关系。作为委托人,政府有责任为业主谋取更多的福利。现在国家有关部门给出的维修资金增值方式太单一了,现在物价涨得快,首次缴存的维修资金在短期内使用的可能性又不大,在买不到国债的情况下,选择13年的定期无疑是最好也是最无奈的选择。

 

他认为,维修资金缴存上可以灵活操作,比如“维修资金在缴存当年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计息;次年未发生使用的,按银行同期一年期定期利率计息;超过一年未发生使用的,按单位存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计息;发生使用的年度,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计息”,这就避免了业主转存维修资金为定期需再次投票申请的麻烦,这种维修资金不用的时候按定期计算利息、用的时候按活期计算利息的“整存零取”方式,是完全可以尝试的。

 

江苏省建设厅副厅长宋如亚认为,由于维修资金只在需要维修时才支出,因此首次缴存的维修资金会在一定时期内产生沉淀。为切实维护缴存人的权益,可以借鉴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方式,根据维修资金实际缴存和使用情况,设定分年、分档次计息的方式。

 

责编:合肥家园网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资讯

>>更多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

欢迎关注合肥家园网房产微信
      hfhome(微信号)

微信

合肥家园网新闻热线:0551-65324468 广告热线:0551-65324468 投诉热线:0551-65324468

技术支持:安徽惠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家园网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B2-20100096 Copyright 2005-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低使用象素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