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优先考虑中心城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24-08-14 11:14:18 来源: 广东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量: 359
摘要:促进肇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消化存量房地产,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肇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工作思路和双方自愿原则,现向社会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征集范围
肇庆市各县(市、区)中心区域,优先考虑中心城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
二、房源条件
拟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项目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优先选择整栋或整单元、可实现封闭管理未销售的项目:
(一)性质为住宅或公寓,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二)已取得竣工备案证明;
(三)权属清晰可交易;
(四)项目涉及债权债务关系清晰;
(五)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
三、收购价格
以同地段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四、参与征集所需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三)参与征集房源明细表;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
(六)企业参与意向函。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项目企业公章。
五、征集时间及报送方式
(一)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
(二)报送方式:有意参与征集的房地产企业可通过现场送达(工作日)或电子邮件提交上述资料。送达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6号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307室(住房保障办公室);电子邮箱:zqzjj_zbb@zhaoqing.gov.cn;联系电话0758-2268131。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2日
责编:杨奉娇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专题推荐
>>更多
热点资讯
>>更多
-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