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桂林发布房地产新政_楼市资讯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详情]

一周热销榜(4.19-4.25)

一周热销榜(4.19-4.2

一周热销榜(4.19-4.25)[详情]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详情]

桂林发布房地产新政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23-09-15 12:03:31   来源: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量: 616

摘要:在桂林市六城区及灵川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登记备案、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其中50%为现金补贴,50%为专项消费券)。

关于印发促进桂林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决策部署,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在桂林市六城区及灵川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登记备案、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其中50%为现金补贴,50%为专项消费券),现金补贴直接发放至购房者指定银行卡,专项消费券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至购房者云闪付账户,购房者可在全市参与消费券核销的商家使用专项消费券。政策执行期: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临桂区政府,灵川县政府)

二、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桂林市六城区及灵川县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售房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首付款。政策执行期: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临桂区政府,灵川县政府)

三、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桂林市拟购买商品房所在区域内(分别为五城区、临桂区、灵川县)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桂林监管分局,市金融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临桂区政府,灵川县政府)

四、适时下调新购商品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鼓励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序调整。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及时调整全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60个基点调整为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支持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桂林监管分局,市金融办)

五、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临桂区政府、灵川县政府)

六、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商业银行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简化办理流程,加大“带押过户”业务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桂林监管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金融办、临桂区政府、灵川县政府)

七、支持去化车位库存。在桂林市六城区及灵川县购买新建车位,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期:发文之日至2024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临桂区政府、灵川县政府)

八、阶段性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间。针对市场化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可销售房屋作为担保,可申请在项目首栋单体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执行期:发文之日至2024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临桂区政府、灵川县政府)

九、阶段性缓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可销售房屋作为担保,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6个月。政策执行期:发文之日至2024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存量融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桂林监管分局,市金融办)

十一、加快推进“商改住”调整工作。加快“商改住”项目审核进程,开辟“绿色通道”限期办结。(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临桂区政府、灵川县政府)

十二、支持商业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防范化解房地产企业流动性风险。(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桂林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市金融办、临桂区政府、灵川县政府)

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责编:杨奉娇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资讯

>>更多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

欢迎关注合肥家园网房产微信
      hfhome(微信号)

微信

合肥家园网新闻热线:0551-65324468 广告热线:0551-65324468 投诉热线:0551-65324468

技术支持:安徽惠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家园网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B2-20100096 Copyright 2005-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低使用象素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