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提取公积金须附自住证明材料 合肥市加强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治理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23-08-23 09:49:58 来源: 合肥晚报 点击量: 525
摘要:自住证明材料包括购房人支付该房屋累计六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用中任一项缴费凭证;购房人购房资金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刷卡POS单及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流水交易记录),或银行盖章的提现凭证(流水交易记录)。
近期,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现个别中介机构或个人利用不法手段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正常管理秩序。对此,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治理工作的通知》,对特殊情况下,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另外提供累计六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用中任一项缴费凭证等自住证明材料。
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在原有规定基础上,另需提供自住证明材料。同一套存量住房由二人(含)以上共同全款购买,且购房人之间为非直系亲属(非父母、非配偶、非子女)关系的;全款购买存量住房所在镇、街道、社区或小区属于提取业务异常区域的(提取业务异常区域指区域内购买存量住房提取业务中,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提取金额与房屋总价相近、购房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或所购房屋短期内频繁交易等异常情况占比较高的)。
自住证明材料包括购房人支付该房屋累计六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用中任一项缴费凭证;购房人购房资金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刷卡POS单及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流水交易记录),或银行盖章的提现凭证(流水交易记录)。
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一经发现,责令全额退回骗提套取资金。同时向职工所在单位通报其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由单位依规处理;并将该职工失信信息记入中心业务系统1至5年,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和外部转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帮助职工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将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由主管部门依规处理;同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并在相关媒体公开曝光;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编:杨奉娇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专题推荐
>>更多
热点资讯
>>更多
-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