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卖旧买新后,可获得交易申报价0.6%补贴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23-07-10 15:59:58 来源: 中房网 点击量: 417
摘要:补贴标准为出售住房交易申报价格的0.6%(以住建部门网签买卖合同为准),如购置新建商品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出售金额的,按新购商品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核发补贴。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发布购房新政,卖旧买新有补贴。
根据新政规定,在实施换购补贴政策后,温州市居民换购新建商品住房在享受国家政策给予个人所得税退税1%的基础上,叠加0.6%的财政补贴,可减轻负担1.6%,有助于减轻居民购房压力,提振消费信心。
补贴范围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温州湾新区。补贴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出售时间以住建部门存量房网签合同时间为准),并在出售后1年内购置市区新建商品住房(购置时间以住建部门商品房网签合同时间为准,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购房)。例:甲于2023年6月30日出售1套自有住房,须在2024年6月30日24点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才可享受补贴。
补贴金额。补贴标准为出售住房交易申报价格的0.6%(以住建部门网签买卖合同为准),如购置新建商品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出售金额的,按新购商品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核发补贴。
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个人需在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后3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资格。
责编:杨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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