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最终没成 学位却被买家占用 法院判了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23-03-02 10:24:06 来源: 安徽商报 点击量: 623
摘要:评估机构根据法院委托对案涉房屋学位未占用与已占用两种状态下的差价进行评估,确认差价为157582元。
3月1日,合肥包河区法院公布了该院2022年度十大案例,其中一起案件中,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买方未能取得贷款,买卖合同解除,但买方却占用了房屋的学位。卖家一纸诉状将买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2021年4月,程某某与栾某某签订合同,约定程某某购买栾某某所有的位于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某房屋。后因贷款政策调整,程某某未能取得购房贷款,依约解除合同。然而,该房屋学位已于2021年9月被程某某之子占用。
评估机构根据法院委托对案涉房屋学位未占用与已占用两种状态下的差价进行评估,确认差价为157582元。
法院认为,程某某在合同尚未履行完结的情况下,未经栾某某同意,擅自以其子名义占用案涉房屋所属合肥市某重点小学学位入学。程某某占用该房屋学位导致栾某某在合同解除后六年内无法使用该学位。六年内的房屋市场交易价值存在贬损属客观事实,程某某应就占用学位造成栾某某预期房屋差价损失进行赔偿。结合鉴定报告、过错、损失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法院酌定程某某赔偿栾某某学位占用差价损失12万元。程某某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编:杨奉娇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专题推荐
>>更多
热点资讯
>>更多
-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