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优先保障当地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 进一步缓解住房难题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22-11-02 10:58:02 来源: 观点地产网 点击量: 603
摘要:重点保障人群为新市民、青年人,德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保障在城区工作生活、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或经核实正在办理养老保险转接手续)、在当地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限制,优先保障新就业、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新市民。
11月1日,德州市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推进专班办公室印发《德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缓解住房难题。
1.意见中的重点保障人群为新市民、青年人,德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保障在城区工作生活、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或经核实正在办理养老保险转接手续)、在当地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限制,优先保障新就业、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新市民。
同时,市、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受理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业务,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当地保障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用人单位集中申请。
2.意见提到,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我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以租赁补贴为主,盘活市场存量住房,利用非居住存量闲置房屋改建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3.优化项目布局,改建项目规模合理。规模原则上不少于30套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原则上不少于单个申报项目总套数的80%,为促进重点人才引进,可适当改建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4.最后,加大政策扶持。非居住存量房屋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在不改变原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前提下,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土地使用年限和总建筑面积不变,不改变原有房屋类型和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责编:杨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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