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定价!刚刚!合肥市出台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新规”!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21-01-15 10:29:02 来源: 合肥报业全媒体 点击量: 4015
摘要:近日,合肥市发改委、合肥市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推进全市民办学校(包括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育收费管理。
【收费形式】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学校自主定价
今后,试点放开的非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学费、住宿费由学校根据教育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自主制定,经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合肥市发改部门备案。非营利性民办技工学校,学费、住宿费由学校根据教育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自主制定,报合肥市发改部门备案。
未放开的民办学校申请提高收费标准的,经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初审后,综合考虑办学质量、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由合肥市发改部门按照政府定价程序组织实施,同时简化未试点放开民办学校的收费定价程序,逐步引导学校适应市场化进程。
新办民办学校收费和新增项目收费实行试行标准,具体学费、住宿费由学校根据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提出申请,经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合肥市发改部门审核后执行,试行期2年。试行期满,继续执行原标准的,由市发改部门根据试行期社会反映意见等情况确定。
值得一提的是,合肥市将放开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收费,由学校自主定价。今后,在试点放开民办学校收费的基础上,合肥市还将根据办学质量、社会影响等,扩大放开试点范围。
责编:杨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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