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分类不达标或被拒收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9-11-21 10:55:08 来源: 新安晚报 点击量: 9107
摘要:日前,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
处罚标准:个人违规投放最高罚两百元
“草案修改稿”明确,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违反规定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记入诚信记录。未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回收站点,或者未将有害垃圾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单位或者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未将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至符合规定的生活垃圾转运设施或者处置场所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使用专用车辆分类运输、未在车辆显著位置清晰标识所运输垃圾的类别,或者运输车辆未实行密封运输、未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或者定位终端设备并保持正常使用的,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路线和要求分类收集、运输,或者沿途丢弃、遗撒、滴漏污水的,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编:杨奉娇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专题推荐
>>更多
热点资讯
>>更多
-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