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保障和人才租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9-07-01 09:22:15 来源: 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点击量: 4198
摘要:近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和去年相比,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方式有了明显变化,从以往实物配租为主导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到实行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并举,申请人(家庭)可自行选择一种保障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实行分类轮候制度
如果是选择实物分配方式,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实行分类轮候制度。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或委托区级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情况,按照抽签、摇号或其他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资格和选房顺序。准予实物配租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原则上在本辖区内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用人单位,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区级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三方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实行动态审核制度,实物保障实行合同管理制度。经审查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继续保障;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保障期内家庭收入和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重新核定。具体可以咨询各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编:杨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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