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合肥无偿献血5次以上 或享“特殊待遇”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9-05-06 15:03:34 来源: 合肥晚报 点击量: 5448
摘要:无偿献血,是一项神圣的社会公益事业。5月5日,记者从合肥市司法局了解到,《合肥市献血条例(草案)》即日起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献血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目前,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在此基础上,《草案》提出: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以放宽至60周岁。
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无偿献血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从职责分工上来看,市、县、区政府以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的献血工作,按要求应建立献血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献血工作经费保障。市政府应加强血站建设,配备与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员、设施、设备和试剂耗材,保障采供血工作的正常运行。
血站的定位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负责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组织。血站应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服务。同时,红十字会应当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7至8月为公务员献血月
无偿献血,最大的原则是“自愿”。为了鼓励一些群体无偿献血,合肥或将设置“献血月”。其中,每年1至2月为医务人员献血月,7至8月为公务员献血月。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应当在献血月期间动员和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献血。
近年来,合肥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广大市民积极热心公益,奉献爱心,城市用血需求和用血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不仅如此,合肥还连续多年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草案》明确,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和教师、大中专院校学生定期献血;鼓励公民捐献单采血小板等成分血和造血干细胞;鼓励稀有血型的公民积极献血。
按照要求,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应有计划地开展献血公益宣传,免费刊播献血公益广告。公共场所的广告设施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广告刊播介质,也要定期免费刊播献血公益广告。
责编:丁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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