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合肥市政府批复这个县城“总体规划”!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9-02-14 16:19:45 来源: 合肥在线 点击量: 1135
摘要:你县《关于请求对〈肥东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2018年修改)〉审定的请示》(东政请〔2019〕3号)收悉。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
《肥东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2018年修改)》的批复
合政秘〔2019〕14号
肥东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请求对〈肥东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2018年修改)〉审定的请示》(东政请〔2019〕3号)收悉。《肥东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2018年修改)》已经市政府第 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肥东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2018年修改)》(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为适应肥东县开发需要,在保持肥东县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和城市建设用地总量不变的基础上,将智仙路以东,东陈路以南1.79平方公里的城市建设用地等量调整至岱河路以北区域。
三、经市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是肥东县城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要根据修改后的总体规划,抓紧制订完善各项专业规划,开展重点片区城市设计相关研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加快街道、社区“两级中心”建设,构建居民“十五分钟”生活圈;做好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建设用地的预控,协调轨道交通与轨道沿线建设用地的关系;做好镇村规划制订工作。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依法进行统一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肥东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次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责编:丁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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