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广州实行:共有产权公寓_楼市资讯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详情]

一周热销榜(4.19-4.25)

一周热销榜(4.19-4.2

一周热销榜(4.19-4.25)[详情]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详情]

广州实行:共有产权公寓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8-11-28 20:14:55   来源: 羊城晚报  点击量: 918

摘要:去年“3·30新政”实施后,商用公寓无法再卖给个人,且商用物业最小分割单元面积不能小于300平方米,为公寓产品销售带来不小的压力。

去年“3·30新政”实施后,商用公寓无法再卖给个人,且商用物业最小分割单元面积不能小于300平方米,为公寓产品销售带来不小的压力。

近日,广州市场上出现“共有产权公寓”——以商家自持,将物业化整为零、出售使用权的方式,破解公寓销售困境。

“共有产权公寓”现身广州

日前,羊城晚报记者在黄埔区巡盘时,看到克拉广场门口有一张大大的“销控表”,不少“一口价”单位被贴上“已租”标签,而非“已售”。

据项目销售人员介绍,这是“共有产权公寓”,即楼盘出售的是物业使用权,或者说是长租权。

据了解,该盘是去年“3·30新政”后才报建的商业项目,按照新政规定,单位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但300平方米以上的大单位很难卖,所以商家只能将其分割成小户型出租以迎合市场需求。

销售人员说,该盘的一整栋物业只有一个大房产证,分割出来的小单位没有独立的房产证,所以只能“卖”使用权,“买家”所签的只是租赁合同,租期40年(注:租期20年是有法律保障的,其余20年具体看合同规定)。

40年后怎么办?上月底,该盘发出承诺书称:“该房屋所有的不动产权证使用期满后,如法律、法规允许权属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继续使用所在的土地,我司同意按相关规定补缴该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乙方按《物业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后,我司承诺不向承租人收取任何租金,该房屋可供乙方继续使用。”

产品和传统公寓一样

据了解,克拉广场为碧桂园旗下项目,位于黄埔区长岭居板块,与珠江嘉园一路之隔。目前,该盘推售的公寓单位面积为42-79平方米,层高4.5米,带装修主流售价1.4万-1.5万元/平方米,部分特惠单位约1.3万元/平方米。

羊城晚报记者在实体样板房看到,这里每层有26户,南北两边各有10套单位,东西两边各有3套。每层只有两套是约79平方米的四房两厅单位,其余均为40多平方米的两房两厅单位。两房户型的设计大同小异,除了紧凑、实用的特点外,绝大部分还有额外赠送空间。

虽然“卖”的只是使用权,但总价只需六七十万元、最低首付只要6万元左右,所以吸引了不少看楼客到场。“我们现在也是租房住,如果在这里能有40年使用权,也算是有一个安定的家。”现在黄埔区上班的徐先生说。

责编:丁冬雪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资讯

>>更多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

欢迎关注合肥家园网房产微信
      hfhome(微信号)

微信

合肥家园网新闻热线:0551-65324468 广告热线:0551-65324468 投诉热线:0551-65324468

技术支持:安徽惠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家园网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B2-20100096 Copyright 2005-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低使用象素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