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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类情况乘客可以拒付车费_楼市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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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新规曝光 非法经营最高或罚3万元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8-01-03 09:52:55   来源: 合肥家园网综合  点击量: 4499

摘要:网约车纳入出租车管理,七类情形乘客可以拒付车费,非法经营网约车最高罚3万……日前,《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于本月25日前登录“合肥政府法制网—地方立法—立法征求意见”专栏,提出宝贵意见。

七类情况乘客可以拒付车费

按照“一人一车一平台”的要求,网约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以上网约车服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草案》还明确了拒载行为的认定,以及七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乘客有权拒绝支付乘车费用。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拒载行为:无正当理由中断、终止服务或者将乘客移交他人运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因乘客不同意议价而拒载;在经营服务期间挑拣乘客;巡游车开启空车待租标志后,遇乘客示意停车而拒载,或者在停靠站点、路边候客而拒载;网约车接受订单或巡游车通过电召服务接受订单后未履约;未按照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等。

乘客朋友遇到七类情形,有权拒绝支付乘车费用。包括:不按照规定计价标准收费或者计程计价设备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因驾驶员或者车辆原因,无法完成运营服务;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不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驾驶员在载客途中无正当理由终止服务;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合乘;不按照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线上车辆、驾驶员与线下车辆、驾驶员不一致。

责编:杨奉娇

文章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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