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屋维修基金按面积收取 具体缴纳标准未定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7-08-31 09:33:31 来源: 合肥家园网综合 点击量: 3000
摘要:住房维修资金怎么收、如何用,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8月30日,期待已久的《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部分维修资金交存条款(草案)听证会在合肥市房产局举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草案草拟的条款,合肥物业维修资金将按面积收取,但具体收取标准尚未确定。
房屋“养老金”将按面积收取
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按照目前政策,未配电梯的物业按购房款总额的1%交存;配电梯的物业按购房款总额的2%交存;住宅小区内与住宅楼结构不相连的非住宅物业,按购房款总额或者同期同类商品房价款的1%比例交存;单独确权的车库(位)物业所有人按购房款总额或者同期同类商品房价款的1%交存维修资金。
“此次听证会主要讨论内容是收费方式,之前按照购房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调整为按每平方米建筑工程造价的一定数额标准收取。”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方前进介绍,此次调整参考国家建设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调整之后,住宅维修资金每平方米要缴纳多少钱?在听证会召开之前,有消息称“高层按110元/㎡交存,多层按80元/㎡交存”。对此,方前进表态,具体数额还没有定论。
责编:admin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专题推荐
>>更多
热点资讯
>>更多
-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