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意见制止家庭暴力 这些行为均属家暴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6-10-13 10:53:36 来源: 合肥家园网综合 点击量: 3151
摘要:记者10月12日从安徽省妇联获悉,为深化平安安徽建设,创建平安家庭,积极预防和有效制止家庭暴力,我省出台《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意见》。
公安机关将及时处警制止家暴行为
遇到家暴及时拿起电话报警,警察叔叔将迅速赶来保护你。根据《意见》,公安机关对于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的家庭暴力报警应当及时处警,制止家庭暴力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属刑事自诉范围的,告知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情节较轻的家庭暴力实施者,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查访监管教育家庭暴力加害人。
人民法院将完善立案绿色通道,加强对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的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完善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审查、适用规则,依法定罪处罚,有效打击家庭暴力犯罪。
注重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可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并在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照顾无过错方,切实维护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省将积极推广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人民法院将积极总结审判经验,制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工作实施意见。公安机关以及居(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身保护令。家庭暴力受害人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公安机关、妇联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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