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安徽:公共交通设施不配套 新建小区不得交付使用_楼市资讯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详情]

一周热销榜(4.19-4.25)

一周热销榜(4.19-4.2

一周热销榜(4.19-4.25)[详情]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详情]

安徽:公共交通设施不配套 新建小区不得交付使用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5-06-11 07:58:45   来源: 合肥晚报  点击量: 538

摘要:​公交线路调整需提前10天公告;公共汽车进站不停、不提供有效的报销票证,司机罚款200元……即日起至7月8日,安徽省法制办就《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集意见,这将成为我省首部全面规范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公交线路调整需提前10天公告;公共汽车进站不停、不提供有效的报销票证,司机罚款200元……即日起至7月8日,安徽省法制办就《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集意见,这将成为我省首部全面规范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公共交通设施不配套

新建小区不得交付使用

近年来,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取得了快速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此次征求意见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就是要过立法来调整和规范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截至2013年底,安徽省共有城市公共交通企业109家,从业人员3.6万人,营运车辆16623辆,营运线路1163条,营运线路总长度18220公里,年客运总量24亿人次。不过,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具有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属性的特殊领域,尚未建立起政府财政补贴机制。部分地区城市公共交通尚未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场站设施建设滞后,线路设置不合理。行业缺乏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服务质量标准,客运服务中不守法、不规范等行为时有发生,乘客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在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分期开发、分期交付使用的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按照要求配套建设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应当纳入首期建设计划。如果建设项目未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城市公共交通设施,规划部门不得核发规划核实确认书,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公共汽车到站不停

驾驶员或罚款200元

公共汽车到站不停,不提供有效发票,遇到这样的问题,乘客该怎么办?如果征求意见稿通过的话,一旦有侵害乘客权益的行为,公共汽车驾驶员将面临200元罚款。此外,营运路线的变更,也需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公共汽(电)车驾驶员、乘务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一旦损害乘客利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不当行为则包括:到站不停、滞站揽客、中途甩客或者在站点外随意停车上下乘客、中途掉头;未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不提供有效的报销票证;未及时报清线路名称、行驶方向和停靠站名称,提示安全注意事项。

此外,城市公共交通经营企业应当按照线路营运合同确定的线路、走向、站点、时间、班次营运。确需调整的,应当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同意,并于实施之日前10日向社会公告。因市政工程建设、大型公益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线路、走向、站点、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城市公共交通经营企业协商确定调整方案,并由城市公共交通经营企业于实施之日前10日向社会公告。

乘客违规追究责任

除导盲犬宠物不得上车

在使用城市公共交通的同时,乘客也应当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以往,因为带宠物上公交车,乘客时常会与司机产生纠纷。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除导盲犬以外的宠物,都不得带上公交车。对于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的乘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乘坐公交车,乘客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征求意见稿罗列的规定有: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或者有碍他人安全、健康的物品乘车;不得携带宠物(导盲犬除外)乘车;不得在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向车外抛扔废弃物;不得实施可能影响车辆正常营运、乘客安全和乘车秩序的行为。乘客有违反规定的行为,经劝阻无效的,驾驶员、乘务员可以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造成车辆及相关设施损坏,乘客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扰乱公共汽(电)车上的秩序,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按照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城市公共交通营运服务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在接到投诉之日起10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投诉人。

责编:刘楚天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资讯

>>更多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

欢迎关注合肥家园网房产微信
      hfhome(微信号)

微信

合肥家园网新闻热线:0551-65324468 广告热线:0551-65324468 投诉热线:0551-65324468

技术支持:安徽惠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家园网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B2-20100096 Copyright 2005-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低使用象素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