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安徽规定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不到位不得征收_楼市资讯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详情]

一周热销榜(4.19-4.25)

一周热销榜(4.19-4.2

一周热销榜(4.19-4.25)[详情]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详情]

安徽规定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不到位不得征收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1-06-13 00:00:00   来源: 安徽日报  点击量: 458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安徽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规定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过程中,程序不合法、补偿安置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的,不得实施征收。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对农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征用前,对土地征收、征用行为是否会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进行先期预测和研判,为先期介入和化解矛盾提供科学依据。《办法》规定,负责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行为的市、县人民政府为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风险评估按照确定风险评估单位、确定风险评估事项、开展风险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和作出决定五个程序进行。评估报告包括被征收、征用土地的辖区政府履行征地报批手续,向被征地群众告知、听证及征求意见,征地补偿准备金概算及缴纳,被征地群众对征收补偿方案的意见,征用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群众争议和矛盾焦点问题,解决争议、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步骤,评定的风险等级及是否实施征收的意见等八方面内容。

 

风险评估意见分为可以实施征收、暂缓实施征收或不实施征收、不得实施征收。对于可能会出现较大不稳定因素或群体性矛盾风险纠纷的,应当提出“暂缓实施征收”或“不实施征收”;对于征地程序不合法、补偿安置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的,明确提出“不得实施征收”意见。

责编:合肥家园网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资讯

>>更多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

欢迎关注合肥家园网房产微信
      hfhome(微信号)

微信

合肥家园网新闻热线:0551-65324468 广告热线:0551-65324468 投诉热线:0551-65324468

技术支持:安徽惠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家园网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B2-20100096 Copyright 2005-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低使用象素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