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接房发现错层“变”平层 700业主拒接新房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9-05-25 00:00:00 来源: 重庆晚报 点击量: 311
据购买了恒森·阳光国际小区的陈先生称,2007年4月,他在街头接到一份广告单,上面显示,由万州区恒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恒森公司)投资开发的恒森·阳光国际项目,全部户型为错层结构,此外,楼房底层全部留作业主休闲娱乐之用。
陈先生当即前往楼盘所在地了解。售房部售楼小姐向他介绍的情况也是如此。售房部里的房模、建房图纸等,均印证了这个情况。陈先生当即决定购买住房。
和陈先生一样,到恒森·阳光国际购房的业主,均是冲着错层户型结构而来,并从2007年4月开始,先后与恒森公司签下内部认购合同。2008年3月,签下正式购房合同。
走样
700业主拒绝接房
本月20日,开发商贴出告示,让业主接房。业主们兴高采烈地前来,却发现错层全部变成平层,而且楼底承诺的娱乐活动场所也被当成住房出售了。
业主们对记者称,开发商先后两次与他们签购房合同,均未提出将错层改为平层。
业主们提供的两个购房合同显示,合同中没有一处文字说明恒森·阳光国际系错层建筑结构。但业主们提供的图纸和当初购房时所拍的房模照片,却显示是错层。
开发商
恒森·阳光国际没有走样
24日,由万州区信访办等部门参加的业主与开发商沟通会上,恒森公司郭姓负责人对业主们称,开发商与业主们签订的两个合同中,均无“错层”两字,所以,不存在“错层变平层”一说。
郭称,此项目是按规划和设计图纸施工,竣工后也是按规划和设计图纸进行验收并全部合格,因此,恒森·阳光国际没有走样。业主们如果认为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改变楼层结构,可依法维权。
律师
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重庆锋度律师事务所李家明律师认为,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上虽没有“错层”一词,但图纸和房模显示了开发商销售房屋的宣传资料是错层,其价格是按错层销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开发商涉嫌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李家明同时提醒市民,签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对照是否与开发商宣传的一致,以减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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