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规定新建社区避险场所要与房屋同时建设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9-02-01 00:00:00 来源: 新华网 点击量: 292
浙江省政府近日决定,今后新建社区的避险场所等防灾减灾设施要与房屋建筑同时设计、建设和投入使用。
浙江省地处东南沿海,自然灾害频发,台风、洪涝、干旱、地质灾害、雷电、森林火灾等防控任务艰巨。
浙江省政府给自己定下的目标是,到2010年底前,灾害发生24小时以内,保证受灾群众得到衣食、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基本建成覆盖多灾易灾县、乡、村(居委会)的避灾设施网络。
根据浙江省的实施城市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计划,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积极推动城市群和社区防灾减灾,指导城市密集的地区综合考虑区域防灾的协调、配合和互相支援;新建社区的防灾设施、避险场所、疏散场地等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同时规划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防灾设施齐全和足够的避险、疏散空间。
浙江省政府指出,各地要对现有城市的重要城区、大型厂矿区、商务中心区(CBD)、大型公共场所、大型地下空间和风景名胜区进行综合防灾能力评价,不能满足有关防灾要求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改造。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推进备用水源的开发建设,努力实现双水源或多水源供水体系,确保供水安全。
此外,还要特别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城市桥梁、供气、供水、排水、供热等重要生命线系统的防灾能力建设,严格选址、规范设计、科学建设和加强运营。
责编:合肥家园网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专题推荐
>>更多
热点资讯
>>更多
-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