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北京】地产转让办法:新建商品房转让按套内建面计价_楼市资讯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详情]

一周热销榜(4.19-4.25)

一周热销榜(4.19-4.2

一周热销榜(4.19-4.25)[详情]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详情]

【北京】地产转让办法:新建商品房转让按套内建面计价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9-01-14 00:00:00   来源: 北京晨报  点击量: 403

 

    昨天,市法制办发布《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修订版,新增“推行房地产转让合同网上签约和网上登记备案”、“新建商品房转让应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等四条款项,而延期交房、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等都被视为违法行为。

 

    修订后的转让管理办法新增“新建商品房转让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是独栋别墅、整栋楼房和车库(位)转让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或者按照套(单元)计价”一款,同时删除了旧条款“商品房预售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或者按照套(单元)计价。但预售商品住宅的,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据悉,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专家表示,完整理解按套内建筑面积买房和过去按建筑面积买房一样,仅仅是一种计算单价和处理面积误差的方法,“绝不代表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买房人就没有购买公摊面积。”

 

    违规交易、拖欠工程款、延期交房、未同步建设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以及其他不依法履行合同的行为都被明确视为违法行为,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依法处理并督促其履行义务。

 

    修订版的管理办法明确推行房地产转让合同网上签约和网上登记备案制度。同时,预售商品房的书面合同新增“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所在位置、用途、交付使用时间”一项内容。您再签合同时最好留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编:合肥家园网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资讯

>>更多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

欢迎关注合肥家园网房产微信
      hfhome(微信号)

微信

合肥家园网新闻热线:0551-65324468 广告热线:0551-65324468 投诉热线:0551-65324468

技术支持:安徽惠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家园网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B2-20100096 Copyright 2005-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低使用象素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