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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重办土地证面积“缩水” 国土局:以前量错了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9-01-08 00:00:00   来源: 南京晨报  点击量: 419

 

近日,南京市民王女士反映,她家1996年买的一处住宅土地面积原是记录为76.1平方米,并已按照这个面积缴纳土地使用费十年了。可是,当地国土局强制注销了她家的土地证,新的土地证土地面积缩水近15平方米,让她无法接受。

 

王女士家住浦口顶山街道镇南门礼仪巷,她从一个纸袋中拿出一沓票据给记者看,其中10张《江苏省土地规费专用收据》,收费时间为1996年-2006年,票据上盖有浦口国土局财务专用章,收费说明一项写明“非农用地有偿使用费”。

 

王女士说,这房子是他们1996年买的,住房面积是45.1平方米,另外还有一个小厨房和整个天井,住宅土地面积总共76.1平方米。这些数字都记录在房产证和土地证上,每年都要按照这个面积到浦口区国土局缴纳土地使用费的。

 

事情在2005年出现了变化。“那年浦口区国土局突然通知我们,说我们家的天井有邻居家一半,让我把老证送到国土局去注销,去掉一半天井面积,重新换新证。如果不按时办理,就把我家的土地证直接注销。”

 

王女士称,无奈之下,她和丈夫就答应分割院子面积。当她把土地证送到了浦口区国土局,找到负责处理此事的“地籍办”叶健科长时,叶科长告知他们,院子割一半给邻居,土地使用面积还剩65.2平方米。王女士也没再说什么。可是,当她去拿新的土地使用证时,发现她家的用地面积再次缩小,变成61.3平方米了。

 

记者随后赶到浦口区国土局核实此事,叶科长称,76.1平方米这个数字,就是当初卖房人划定的土地使用面积,其中包括邻居家的半边院子面积,显然是错误的,这也是浦口区国土局后来重新核发新证的原因;65.2平方米这个数字,是国土部门测量的不错,但当初使用土地是按面积收费的,丈量面积不准确,比实际面积放大了,显然也是错误的;王女士新的土地使用证上的61.3平方米面积,是他们重新丈量的,这才是她家真正的土地使用面积。他们只能实事求是,按章办事。

 

记者转达了王女士夫妇的疑问:当初的土地使用面积都是国土局测量的,土地证也是国土局发的,他们还缴了十年的土地使用费。现在说错了,怎么能说改就改,越改越小,如同儿戏?国土局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在工作中难免出现错误,希望王女士夫妇给予理解。

 

责编:合肥家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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