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合肥市民燃放烟花需看场地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9-01-05 00:00:00 来源: 江淮晨报 点击量: 476
农历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了,很多人开始关心到时该如何燃放烟花爆竹。
孟女士今年刚搬到合肥市沿河路上的小区,眼看到了春节,孟女士一家人开始发愁。原来,孟女士的丈夫和儿子特别喜欢燃放烟花爆竹,原来住的地方旁边就有广场,过年时好多人一起燃放。现在搬到了沿河路边,小区外满目都是成排的大树,“这种地方允许居民燃放吗?”孟女士心里直打鼓。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对于2009年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已经出台。今年,将有七天公共假期内可以燃放,春节期间共有五天开禁,包括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十五,其余的两天则是刚过去的元旦和2009年国庆节当天。
但是,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燃放的场地仍然有所限制,其中规定禁止燃放的地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省市党政军机关驻地。
虽然公告中没有具体规定居民不可在住宅的阳台、楼道和木质结构居住区以及其他不宜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燃放,但记者了解到,如孟女士说的环城公园和小区内一些防火区域,都是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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