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起我省109项医疗价格调整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8-12-09 00:00:00 来源: 江淮晨报 点击量: 356
从20日起,我省对大抢救等109项医疗价格进行调整,其中九成价格下调。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获悉,为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矛盾,结合我省实际,物价部门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规定,本次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医疗服务项目的内涵和价格。比如,大抢救每日200元,服务内容包括:成立专门抢救班子,主管医生不离开现场,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又比如,伽玛刀治疗每次7500元,医治范围包括颅内良性、恶性肿瘤和血管疾病的治疗,不过,每加一个或头部加一个靶点加收800元,3次以上每加一个靶点加收300元,未获得卫生部配置规划许可的,不得收费。
物价部门还强调,新标准自12月20日起试行,本文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为最高价格,其中涉及到省管医疗价格的部分,各市价格、卫生部门和省属医疗机构可结合医疗机构的等级及当地实际,在此最高价格内制定实际执行价格,并报省物价局、卫生厅备案。
另外,凡从2004年以来我省制定的试行医疗服务价格到期的,一律停止执行。需继续执行的,请向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申报,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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