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办学申请25天内可答复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8-11-26 00:00:00 来源: 新安晚报 点击量: 434
如果个人或单位想申请筹设普通中专学校,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之内即可得到书面答复。日前,省教育厅缩短了八个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时限,这意味着以后个人和团体在办理教育行政事务时将更加方便。
此次的时限调整涉及八个项目,包括办学审批、聘任人员、高校新增专业等。调整时限后,办理时间将缩短5天到30天不等。经过调整,“公、民办高职院校(不含师范、医药类专科学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章程修改的核准”从原来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缩短到“15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答复。”而“实施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港澳台地区教育机构与内地教育机构合作举办相关办学项目的审批)”由原来“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之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组织专家评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专家评议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调整为“5个月之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组织专家评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专家评议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成为此次调整缩短时间最大的行政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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