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布首个房产新政实施细则 相当于打对折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8-10-29 00:00:00 来源: 楚天都市报 点击量: 406
昨日,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发出通知,公布了该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 存细则。购房人今后缴交房屋维修基金时,将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的5%缴交,不再按购房款的2%缴交。
据估计,新标准相当于原有水平的“对折优惠”。
这也是武汉出台房产新政后公布的第一个实施细则。按其规定,从11月1日起,在武汉市区签订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的业主,办证时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的5%。
根据武汉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今年三季度造价指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具体标准为: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无电梯框架住宅55元/平方米;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今年11月1日前签订住宅买卖合同的业主,其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仍按原标准执行,仍为购房款的2%。
以城区一套100平方米、单价6000元/平方米的小高层住宅为例,按原规定需缴存1.2万元,新规定只需缴存6100元。
武汉市国土房产局称,继这一政策之后,与契税、营业税、购房落户等方面的多个实施细则将陆续发布。
责编:合肥家园网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专题推荐
>>更多
热点资讯
>>更多
-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