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场摇号 现场摇号按公示房源先后次序依次对每套房源进行摇号,直至最后一套。
(一)若该房源无有效认购摇号号码,该房源视为无人认购,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
(二)若该房源只有一个有效认购摇号号码,由主持人宣读该认购人号码,该认购人为中签人。
(三)若该房源有两个及以上有效认购摇号号码且有效认购摇号号码最大数小于等于30的,将有效认购摇号号码对应号球投入摇号机中,进行摇号确定中签人。
(四)若该房源的有效认购摇号号码最大数(M)超过30的,按以下流程采用"分组淘汰摇号制"确定中签人。
1.测算最少分组数(N)。最少分组数(N)应满足以下条件: M/N<=30 且 M/(N-1)>30 (注:摇号机最大号球为30)
2.确定每组人数(Ci)。对M/N=A…B,若B等于0,每组人数均为A个;若B不等于0,后B组每组人数均为A+1个,其它各组人数均为A个。
3.将认购摇号号码1至M按升序分配至相应小组,前一小组达到前款规定人数要求后再向下一小组进行分配。
4.建立认购摇号号码与摇号号球对应关系。对第i组而言,将按升序排列的认购摇号号码与1至Ci个摇号号球形成一一对应。
5.摇号。首先从1至N个分组中摇出组号(k);再从1至Ck个摇号号球中摇出中签号码确定中签人。如该中签号码为无效认购摇号号码,应重新摇出组号和中签号码,直至确定中签人。
(五)号球放置完毕后,工作人员摇动摇号机,滚出的号球公证人员验看后由主持人宣读号球数。
摇号机每次摇号只能摇出一个号球。不出球或多出球应认定该次摇号无效,按规则重新摇号,直至有效。
(六)由公证员对本期摇号过程有效性进行公证并宣读公证词,公证处在三日内出具公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