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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攻略③——常见问题解答_楼市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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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攻略③——常见问题解答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23-04-24 15:12:43   来源: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点击量: 4929

摘要:根据政策规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必须通过工作单位缴纳职工企业养老保险,且养老保险缴纳须累计3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为落实“人才招引和服务保障大提升行动”,以人才工作高水平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聚力打造更具吸引力的“养人之城”。依据合肥市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精神,结合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实际,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近日通过合肥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发布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南、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答。明确了我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范围、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及申请流程,针对申请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作出了解答。

一、如何进行住房租赁合同备案?

详见平台通知公告栏-住房租赁合同简易备案流程。

二、如何进行高层次人才认定?

详见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

三、养老保险由第三方公司缴纳,是否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不可以申请。根据政策规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必须通过工作单位缴纳职工企业养老保险,且养老保险缴纳须累计3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四、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时,平台提示工作单位不符合要求怎么处理?

高层次人才工作单位由申请人据实“选择”并根据“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比对验证;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工作单位是依据申请人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判断,若平台提示工作单位不符合要求,请确认工作单位名称之后,在平台或登录“皖事通”APP-合肥分厅-就业创业-人才安居首页“企业目录”栏内查询。对于工作单位不在“企业目录”内的企业人才,依据政策规定,无法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五、已确认工作单位符合要求,且在平台“企业目录”内也查询到单位名称,大数据核验仍然提示“工作单位不符合要求”如何处理?

请企业HR人员拨打技术支持热线19956580735核对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核对清楚后联系相关部门更正。

六、如何办理企业认定和入“企业目录”库?

企业认定由各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经审核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将不定期入“企业目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态更新。

七、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已经办理成功,为何平台仍提示“未查询到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信息”?

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数据同步到合肥市人才服务综合平台需要1-3个工作日,请您稍后再试。租赁截止日期,租赁合同信息有误或租赁合同信息发生变更的,请先注销原备案合同,再重新备案;租赁期满后,系统会自动注销原备案合同,如有需要请重新备案。

八、填写银行账户时是否一定要使用系统推荐的银行?

不一定,申请人可以使用本人名下的任意银行卡。若使用非推荐的银行账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时属于跨行转账,可能会延迟补贴到账时间,强烈建议您使用系统推荐的银行账户。

九、对于未成功的申请是否需要撤回?

未成功的申请不需要撤回,不影响重新申请。

十、住房租赁补贴可以线下办理申请吗?

不可以。住房租赁补贴全程实行线上自助办理,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hf.ahzwfw.gov.cn/)-注册-合肥分厅-人才安居服务通道办理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或通过“皖事通”APP-合肥分厅-就业创业-人才安居(或合肥分厅搜索栏输入人才安居)办理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十一、高层次人才“新引进”的时间如何界定?

B、C、D高层次人才“新引进(新来)”时间是指2022年6月16日及之后全职来肥工作,具体以“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中“来肥时间”为准并自动带出。

十二、“在肥无自有住房”如何界定?

在肥无自有住房是指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

十三、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和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新来”时间如何界定?

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和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新来”时间应为2022年6月16日及以后全职来肥工作,并新登记参保的(近三年内在肥无参保记录的,视同新登记参保)。

十四、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资格证书如何验证?

先由平台依据安徽省人社厅技能人才证件信息数据库校核验证,查询不到的,由市人社局审核认定。

十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对工作岗位可有要求?

要求申请人为一线生产服务技术工人,工作岗位由所在单位审核确认。

十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要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以哪种保险界定?

根据养老保险缴纳时间。

十七、平台提示我的养老保险等信息有问题,我该去哪里查询处理?

如申请人发现系统反馈信息有误,可根据平台提示信息向相关信息提供部门提出修改申请(如:养老保险是市人社部门),相关部门在接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修正等工作。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数据获取方式为每月13日、23日,人工至市人社部门线下拷贝(如遇节假日顺延),数据治理同步后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才可比对校验(正常情况下,数据治理同步需三个工作日),请在适当时间进行申报。

十八、个人信息完善时学历信息未自动带出,怎么办?

国内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由国家教育部学历接口查询自动带出,若未自动带出请到学信网确认是否可以查询到;国外学历由申请人据实填写;若提示接口信息解析失败,请您隔天稍后再试,因国家教育部学历接口日均访问量限制5千次;技师技工类依据高级技师、技工、高级工接口查询自动带出,未获取到的申请人据实选择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供市人社部门人工审核。

十九、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时,实际租房租金低于文件规定标准时,是否需要就低发放?

不就低,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发放。

二十、高层次人才先免费租住人才公寓、国有租赁公司房源或享受租房补贴,后申请购房补贴,免交的房租或享受的住房租赁补贴是否需要在购房补贴中扣除?

扣除,按政策规定,同一人才依托同一项目,申请享受市级不同人才政策、产业政策,按“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执行。符合条件的人才免费租住人才公寓或国有住房租赁公司托管的房屋,与申领住房租赁补贴、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在安居期限内,申请人可申请调剂选择免费租住或申领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购房补贴之月起,自行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或不再免费提供租赁住房,已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需在购房补贴中扣除。

二十一、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期间,人才层次或学历提升后,补贴标准是否相应提高,发放时间怎么计算?

待企业审核通过完成后,平台二次核验时将根据大数据验证并自动升级人才层次或学历,补贴实时提高至对应标准,发放时间累计计算。

二十二、住房租赁补贴是由哪个单位发放?

住房租赁补贴经申请、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自公示通过月由所在企业纳税地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当月下旬,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咨询热线路径:平台首页-服务热线-补贴公示发放部门)。

二十三、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的流程一般是多长时间?我要等多久才能拿到补贴?

正常情况下,当月申请并经所在企业核实确认符合条件的,次月初由所在企业纳税地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审核结果在平台上发布,并在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下旬发放补贴。

二十四、已申请并符合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补贴续发如何办理?

补贴续发无需申请人办理手续。人才安居平台每月1日自动生成续发办件(由于续发人员每月逐渐增多,续发办件按批次生成并推送到企业端,如当前未查询到续发办件,请稍后登录合肥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与发放记录里确认,也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19956580735)确认),并比对验证申请人住房等信息变化情况,人才劳动关系、学历等由所在企业每月上旬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直接续发住房租赁补贴。因申请人养老保险状态异常、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到期等情况,不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时,自当月起停发住房租赁补贴,待重新符合条件时可重新办理申请。

二十五、住房租赁补贴续发期间,婚姻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在平台申报吗?

需要,请申请人及时进行个人信息完善。

二十六、未查询到续发办件如何处理?

住房租赁补贴正常每月1日系统自动生成当月续发办件,由于续发人员每月逐渐增多,续发办件按批次生成并推送到企业端,由企业每月10日前进行审核,如当前未查询到续发办件,请稍后登录合肥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与发放记录”里确认,也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19956580735)确认。

二十七、住房租赁补贴续发期间,企业纳税地发生变更了如何处理?

企业经办人员应及时向所在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变更“企业目录库”信息中企业纳税地信息。

二十八、申请人诚信申报说明

依据政策规定,申请人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及时更新婚姻及家庭成员等情况,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相应的征信系统,将申请人相关违规信息在有关媒体上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单位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经核实存在协助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纳入征信系统,三年内不得申报人才项目,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编:杨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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