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规范租金标准 每套不高于市场的90%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23-03-27 16:54:07 来源: 中国建设报 点击量: 531
摘要:管理中心对评估结果有疑议的,可另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达到分配条件后,由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提出分配申请。
由项目单位委托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评定租金标准。
面向该市公开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单位按照不高于评估市场租金的90%确定每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
项目单位向本单位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职工分配自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且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的90%的,可不委托评估机构评定租金标准,直接报管理中心备案。
居民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由运营服务企业委托评估机构确定,按照不超过市场租金90%的标准报管理中心备案后执行。居民存量住房出租人对备案价格有异议的,可另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报管理中心备案后执行。
管理中心对评估结果有疑议的,可另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管理中心发布房源时,将公布房屋租金标准。
实际执行的租赁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项目单位、居民存量住房运营服务企业每年度可申请调整一次备案价格。项目单位、居民存量住房出租人、居民存量住房运营服务企业可根据出租情况进行打折、减免租金等优惠让利活动。
责编:杨奉娇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资讯
>>更多
-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