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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方案发布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23-03-25 15:49:47   来源: 合肥晚报  点击量: 564

摘要: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

3月24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发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方案。记者获悉,2024年起,安徽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将由原来的八个统考模块调整为六个省级统考类别,按照物理类、历史类分别划定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线,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八个统考模块调整为六个省级统考类别

按照方案,从2024年起,安徽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由原来的八个统考模块调整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六个省级统考类别。戏曲类专业的考试形式按教育部最新要求执行。

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同时,原先安排在艺术类招生的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此外,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

高校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至8倍。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校考院校应在招生章程(简章)或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

提高艺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结合实际,自2024年起,安徽省按照物理类、历史类分别划定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线。

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职(专科)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鼓励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公布省级统考专业考试成绩时,根据报名人数、专业考试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通过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校考,同时也作为艺术类高职(专科)统考批次的最低专业合格要求。

为确保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生源专业素养,在高考成绩公布时,省招委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分布,以及当年招生计划等因素,分类别划定省级统考本科批次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与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同期发布。不再划定省级统考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

个别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

相关方案要求,各高校要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内涵发展,培养具有扎实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的艺术人才。要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同时,加强对高校艺术类专业办学情况的评估指导,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对艺术专业技能要求不高的艺术类专业,要调整到普通类批次招生,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

自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同时,原先安排在艺术类招生的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关考试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当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调整综合分计算方式择优录取

2024年起,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级统考批次,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择优录取。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50%,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70%。

按照教育部规定,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省级统考专业总分均为300分。综合分按照总分750分进行折算,计算公式为综合分1=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综合分2=文化课成绩×70%+专业统考成绩×2.5×30%(适用于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此外,继续按校考批次和实行平行志愿的统考批次投档录取。按照教育部要求,在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中,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

对专业复测不合格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

方案要求,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

对考评人员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存在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探索逐步建立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并严格回避。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各地各校要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招生政策的相关规定。高校要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责编:杨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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