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职工医保将取消户籍限制 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21-11-19 10:34:45 来源: 合肥晚报 点击量: 8822
摘要:和之前的相关规定相比,新《办法》取消了参保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不再以本市户籍作为参保条件。
【大病保险】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人员同步纳入大病保险
今后,享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待遇的人员同步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参保人员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起止时间,与其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待遇起止时间一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慢特病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费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大病保险设置年度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年度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年度起付标准按照不超过全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支付比例按照年度累计费用分段确定,最低段支付比例不低于60%。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国家和省规定的特殊人群的年度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适当倾斜。
而为了防止医保移民,对在本市连续参保不满3年的非本市户籍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不含在校大学生),设置30万元的年度支付限额;其他参保人员不设置年度支付限额。
责编:杨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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