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学生退转学校方根据实际退还部分费用_楼市资讯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详情]

一周热销榜(4.19-4.25)

一周热销榜(4.19-4.2

一周热销榜(4.19-4.25)[详情]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详情]

放开后收费涨幅较大的可恢复政府指导价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21-10-11 09:52:18   来源: 合肥报业全媒体  点击量: 2744

摘要:对放开后收费标准涨幅较大或者可能引发本地区民办教育收费标准显著上涨的,可恢复政府指导价管理。

学生退转学 校方根据实际退还部分费用

在收费频率方面,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民办高校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预收;民办中小学、民办技工院校按学期收取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收取学费、住宿费后,如学生因退学、开除、转学、休学、游学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或保留学籍的(简称“退转学”),学校应根据实际退还部分费用。

其中,按学年、学期收费的,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学生退转学时间每达到1个月的,退还1个月学费、住宿费,不足1个月的不计退费。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按其他方式收费的,学生退转学时间每达到总学习期1/5的,退还1/5学费、住宿费,不足总学习期1/5的不计退费。

另外,民办学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实际结算应收费用,多余部分退还学生。值得一提的是,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以及不履行事先约定等原因造成学生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收取的全部费用。

民办学校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加收其他费用。

不得利用办学非法集资或以赞助费等名目,向学生、学生家长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民办学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对违反教育收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乱收费的行为,各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责编:杨奉娇

文章导读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资讯

>>更多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

欢迎关注合肥家园网房产微信
      hfhome(微信号)

微信

合肥家园网新闻热线:0551-65324468 广告热线:0551-65324468 投诉热线:0551-65324468

技术支持:安徽惠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家园网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B2-20100096 Copyright 2005-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低使用象素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