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执法出新规_楼市资讯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详情]

一周热销榜(4.19-4.25)

一周热销榜(4.19-4.2

一周热销榜(4.19-4.25)[详情]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详情]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执法出新规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21-09-23 10:56:31   来源: 合肥报业全媒体  点击量: 877

摘要:对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进行了明确,为企业畅通救济渠道,减轻负担,保障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高效运行。

近日,合肥市公管局出台新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规定22种违法交易行为,提醒市场各方当心别触碰红线。同时,对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进行了明确,为企业畅通救济渠道,减轻负担,保障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高效运行。

规范处罚为企业畅通救济渠道

随着《合肥市公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修订出台,新规旨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促进依法行政,推动“阳光”执法,保障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高效运行。

对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各方来说,合肥以后将重教育、轻处罚,来提升营商环境。其中,明确了免于行政处罚的多种情形,像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等情形,这些都可免于行政处罚,取而代之的是加强当事人的思想教育、政策宣贯。

“此举是在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平稳健康发展的前提下,为企业畅通救济渠道,减轻负担。”相关人士指出,新规还提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进行集体会审,集体决策可邀请法律专家参加,防止出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

22种违法行为“一把尺”量到底

本次规定对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相同或者相似的违法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相同。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根据违法情形确定不同的处罚幅度,按违法程度及后果分为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三个档次。

比如,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如果是轻微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七或千分之八的罚款,对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金额百分之八的罚款;严重违法,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对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金额百分之十的罚款,并取消1~3年内相关投标资格。

通过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合肥列出排斥潜在投标人、围串标、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不按照规定退还保证金等22种违法行为,并明确每种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处罚标准。保证用“一把尺子”衡量公共资源交易违法案件,避免“同案不同罚”。

责编:杨奉娇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资讯

>>更多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

欢迎关注合肥家园网房产微信
      hfhome(微信号)

微信

合肥家园网新闻热线:0551-65324468 广告热线:0551-65324468 投诉热线:0551-65324468

技术支持:安徽惠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家园网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B2-20100096 Copyright 2005-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低使用象素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