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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明确: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等电费不得向终端用户分摊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21-09-01 10:45:07   来源: 合肥市发改委  点击量: 2418

摘要:不得通过电费向终端用户分摊。

为进一步清理用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确保国家电价政策红利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合肥市发布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政策告知书。其中明确,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供电主体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不得通过电费向终端用户分摊。

相关阅读:

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政策

相关工作要求

责编:杨奉娇

文章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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