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江西抚州: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享受补贴150元/㎡_楼市资讯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详情]

一周热销榜(4.19-4.25)

一周热销榜(4.19-4.2

一周热销榜(4.19-4.25)[详情]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详情]

江西抚州: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享受补贴150元/㎡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20-02-27 22:08:08   来源: 抚州市人民政府  点击量: 755

摘要: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0]2 号)《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有效应对疫情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和《抚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意见》(抚发[2020]3号)文件精神,全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共渡难关,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意见如下:

一、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建。建立企业复工复建报备制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只要具备疫情防控要求和复工条件资料齐全的,实行一次办好,做到应复尽复。项目复工后,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省、市关于企业复工复建、项目复工开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住建局)

二、大力推行网上在线审批。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投标、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在线审批,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网上出件。对按规定需提交纸质原件核查的,除特殊情况外,可由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项目单位应对提供的电子材料真实性负责。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房管局)

三、降低企业购地资金使用成本。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对宗地已成交,按规定应在2020年1月23日之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土地出让合同》的,竞得入选人或竞得人可申请延期签订,不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成交确认书》延期签订时限为疫情消除日后5个工作日内;《土地出让合同》延期签订时限为疫情消除日后10个工作日内。对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宗地,按约定在2020年1月23日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可申请延期缴纳,不收取滞纳金,不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延期缴纳时限为疫情消除日后15个工作日内。今年内新出让的房地产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下调为出让最低价的40%。对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宗地,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受让人可申请延期开、竣工,不计入违约期,不收取违约金,延期时间视疫情情况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具体由市(县、区)政府(或管委会)根据用地单位实际情况决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四、容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020年1月23日至6月30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土地的,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缴纳不低于50%土地出让金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可容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在首次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须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

五、延期缴纳城市基础配套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疫情期间办理报建手续的,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配套费用,在首次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须缴清城市基础配套费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房管局)

六、调整预售重点资金使用节点。为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单栋房屋主体工程完工,并制定了后期建设计划的,可申请使用该楼栋重点监管资金的50%。(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七、降低预售重点资金监管比例。2020年1月15日(含)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比例由6%调整至3%。(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八、放宽商品房预售申报条件。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的,适当降低预售商品房形象进度标准,高层、小高层房屋预售形象进度由原来的1/3调整为1/4,多层房屋预售形象进度由原来达到主体封顶形象进度调整为1/2,符合条件的可依法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九、激活市场消费。为促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尽快开工,拉动市场消费活力,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由受益财政给予购房户150元/㎡的购房补贴,起始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具体操作细则由市财政局、房管局共同制定)。在此期间,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的,购房户全额缴交契税后,由受益财政对购房户所缴纳契税全额予以补贴(具体操作细则由市财政局、税务局共同制定)。加强房价管控,防止房地产企业因购房补贴肆意涨价,真正实现让利于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房管局)

十、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合同备案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提高至60万元。7月1日起恢复至目前的最高额度50万元。(责任单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一、顺延企业竣工交付时间。因受疫情影响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房地产项目不能如期竣工交付的,依法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竣工交付时间依据合同约定顺延三个月,顺延期间不计违约责任。(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房管局)

十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金融机构适当增加开发项目的信贷额度,加大放款力度。对房地产项目,要做到不随意抽贷、断贷、压贷,适当降低企业贷款利率或者免除疫情期间的利息。对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企业向相关金融机构签订还款承诺书后,予以适当延期,支持房地产企业渡过资金难关。(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各项政策由市房管局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各县(区)可参照执行。


责编:丁冬雪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资讯

>>更多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

欢迎关注合肥家园网房产微信
      hfhome(微信号)

微信

合肥家园网新闻热线:0551-65324468 广告热线:0551-65324468 投诉热线:0551-65324468

技术支持:安徽惠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家园网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B2-20100096 Copyright 2005-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低使用象素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