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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省将公租房运营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体系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9-12-12 17:19:28   来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  点击量: 976

摘要:近年来,我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的兜底保障

近年来,我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的兜底保障作用,取得明显成效。随着我省政府投资公租房(以下简称公租房)逐渐建成,大规模交付使用,为进一步规范公租房运营管理,推进全省公租房专业化运营和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保障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基本原则

?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租房是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对公租房运营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度设计、财政保障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监督有力、服务规范”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

? 2.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公租房产权单位是公租房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可采取直接管理、委托代管、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运营管理。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企业或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管理服务,不断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水平。

? 3.管理规范、监督有力。承接公租房运营管理的企业或其他机构,要根据公租房运营管理的特点,明确管理内容、制定服务标准、细化工作流程,并向保障对象公开。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公租房运营管理实施绩效管理,以保障对象的满意度为重点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定期评价和实施动态管理,评价结果作为经费结算和再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 4.综合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将公租房运营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基层治理服务功能,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运营管理的职责和内容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职责和内容。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公租房运营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度设计和监督管理。具体内容包括:

? 1.完善配套设施,满足使用需求。公租房小区水、电、气、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应配套齐全、功能完善、运转正常;公租房小区应逐步完善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商业便民利民服务和居民支援互助服务等向公租房小区延伸。

? 2.确定承接主体,明确管理内容。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公租房运营管理现状,因地制宜,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委托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确定运营管理内容,实行动态调整,并在委托协议或合同中明确。对不属政府职责范围内的,或者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 3.制定评价标准,实施绩效管理。各地应加强对公租房运营管理的监督,制定公租房运营管理绩效评价标准,定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内容应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落实、管理成效、住户评价等内容。

公租房运营管理承接主体的职责和内容。公租房运营管理承接主体根据委托协议或合同约定,具体负责入住和退出管理、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养护、综合管理等等。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 1.入住和退出管理。主要包括组织选房,租赁合同签订、续签、变更,办理入住手续,采集新入住住户基本信息,建立住户档案,办理退房手续。不包括对保障资格的准入和取消。

? 2.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主要包括租金代收代缴、催缴,日常使用情况的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采集证据上报。

? 3.维修养护。主要包括公租房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不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建设。

? 4.综合管理。主要包括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信息采集和录入;智能化管理系统及监测平台建设和维护;协助做好公租房资产登记和信息管理;协助建立住房保障信用管理体系;以及住房保障部门依法委托的其他事项。

规范运营管理服务

1--人员配备

承接主体应根据公租房运营管理的需求配备相适应的专职人员,原则上集中连片的公租房小区每500户不少于1人,分散布置的公租房每300户不少于1人。

2--日常巡查

承接主体应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如下情况: 转借、转租以及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损毁、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擅自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和结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在公租房居住;占有公共部位、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有安全隐患等。 每日巡查形成巡查记录,对发现违反公租房管理规定的问题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住房保障、公安等部门报告。

3--维修养护

公租房腾退后,原则上承接主体应在15日内完成维修养护,达到重新配租的条件。承接主体在接到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申请后,应第一时间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在24小时内安排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养护。

4--安全管理

承接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应在小区内公布服务电话,结合日常巡查及住户反映情况,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保障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5--租金收缴

承接主体应及时收缴租金,鼓励技术创新,通过网络移动支付、银行代扣代缴等方式,方便群众缴纳租金,着力提高租金收缴率。


责编:丁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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