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快讯:经开区3宗科研及商服用地暂定9月份出让_楼市资讯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详情]

一周热销榜(4.19-4.25)

一周热销榜(4.19-4.2

一周热销榜(4.19-4.25)[详情]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详情]

快讯:经开区3宗科研及商服用地暂定9月份出让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9-08-26 10:57:49   来源: 合肥土地市场网  点击量: 798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6〕43号)、《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1、竞买人不足3家(不含3家)的,由市土委会集体决策现场竞价成交或取消供应或转为挂牌。

2、土地成交或取消供应后,由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

1、高新区KG6-4号地块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

2、高新区P-1-1-2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

3、经开区HJQ2019-03号地块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

4、经开区HJQ2019-04号地块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

5、经开区HJQ2019-02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

6、庐阳区N1903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国土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在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中下载《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网上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报名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并绑定有效的数字证书(CA)。办理的程序是:

输入http://www.hfztb.cn/hy,登录并注册土地拍卖企业库后,携带网上注册的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竞买人印章),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二楼办事大厅企业信息登记窗口办理审核手续。竞买人委托代理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库注册后,竞买人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二楼办事大厅CA窗口,领取数字证书(CA)。联合竞买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2019-08-23 00:00至2019-09-13 17:00,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后,携带报名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6楼624、625室进行资格预审。在报名时须提交《网上交易承诺书》。

4、竞买人可以通过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http://www.hfztb.cn/hy登录。各报名竞买地块的竞买人在正式竞买前,可在登录网址进行模拟操作演练。如有疑问,可致电0551-66223830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5、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9-09-16 11:30。交纳竞买保证金须转至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名  称: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帐号将在报名资格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交易系统中自动产生。特别提示:系统会针对每宗地的每家竞买人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帐号,竞买人须详细验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6、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竞买须知

1、本次公告地块现场拍卖的起始时间为2019-09-19 14: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六、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高新区KG6-4号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日内,与高新区管委会就在地块内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签订协议(协议还须明确基地建成后引进高端人才等事宜及相关违约责任的处罚措施)。高新区管委会须在协议签订后2日内,书面函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房屋全部自持。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规划单体超过18层以上的,可在开工建设后1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4、高新区P-1-1-2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日内 ,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引入1家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部(本部)入驻本地块的协议(协议还须明确该金融机构在合肥市纳税等相关事宜)。高新区管委会须在协议签订后2日内,书面函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此款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不得分割销售但允许整体销售、整体运营(销售合同要明确购买人全部自持、整体运营,房屋自持时间为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8年内)。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规划单体超过18层以上的,可在开工建设后1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5、经开区HJQ2019-03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经开区管委会就在地块内规划建设研发基地项目签订协议〔协议须明确:引入电子信息、应用芯片、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领域的企业不少于30家(含30家);引入企业的入驻时间、产值要求、税收要求;未能实现上述要求的违约责任及处置措施〕。经开区管委会须在协议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房屋全部自持。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6、经开区HJQ2019-04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7、经开区HJQ2019-02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日内,与经开区管委会就引进不少于3家(含3家)企业或机构总部入驻本地块签订协议(协议须约定机构入驻后的产业发展方向、缴纳税收标准及相关违约责任的处罚措施)。经开区管委会须在协议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注:协议样本须作为招拍挂文件的附件)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自持地上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的50%。自持房屋及其所属地块不得转让,并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合作开发。房屋自持的起始时间为不动产登记之日,截止时间为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8年以内。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8、庐阳区N1903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日内,与庐阳区政府就在地块内引入生态环保产业相关上市企业总部入驻本地块签订协议(协议须明确:总部入驻时间、税收要求和相关违约责任及处置措施)。庐阳区政府须在协议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房屋全部自持。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9、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10、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高新区KG6-4号、高新区P-1-1-2号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11、要求竞得人自持房屋条款,自持房屋的位置、分摊占地的界线、用途和计容建筑面积,须严格执行市土委会2016年第七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的规定。即: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房产部门、地方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自持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可登记在土地使用权人或其全资子公司或对其100%控股的母公司名下。

12、①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在出让土地范围内提供开放式道路。②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绿化及铺装方案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批备案)。③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市规委会2017年第五次主任会会议纪要》要求,就“加强对上市地块周边情况调研,若因日照原因,导致地块容积率受损,结果由竞得人承担”作出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

13、①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否则,自合政办〔2014〕12号规定的应报告时间之日起1年内,竞得人及其控股股东、其控股的公司不得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其它地块的竞买。②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③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6〕37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④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规〔2014〕129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14、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受让人办理土地现状移交手续。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合肥市土地市场网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请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地块咨询电话: 高新区: 蒯多文0551-65359627

经开区:冯  俊0551-63876132

庐阳区:温孟梦  0551-65509627

报名受理电话: 宋卫东 18225889801  

郑军 0551-62778682

出让文件领取联系电话: 郑丰敏   0551-66223771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22日

责编:丁冬雪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资讯

>>更多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

欢迎关注合肥家园网房产微信
      hfhome(微信号)

微信

合肥家园网新闻热线:0551-65324468 广告热线:0551-65324468 投诉热线:0551-65324468

技术支持:安徽惠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家园网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B2-20100096 Copyright 2005-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低使用象素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