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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两小区人防车位利用不到位 业主车辆“有家难回”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9-06-26 09:41:05   来源: 安徽商报  点击量: 9673

摘要:“小区本来停车位就不够,地下还有那么多人防车位长期闲置!”面对“冰火两重天”的车位,合肥美仑豪庭、锦源春天等多个小区业主抱怨声一片。

人防车位应保证业主使用

对于人防车位闲置一事,安徽景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表示,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很显然,美仑小区开发商要求业主长租车位是违规的,相关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应该介入制止。

张亚介绍,按照相关规定,人防车位应当保证业主使用。如若小区人防车位长期闲置,辖区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尽快敦促开发商完善小区设施配套,并通过验收,及时交付。律师建议有相同遭遇的业主,可直接向辖区街道物业主管部门或相关人防部门反映,解决小区人防车位供业主使用。

责编:杨奉娇

文章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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