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40万后没下文 买家:卖家不过户也不退钱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9-04-29 10:27:52 来源: 安徽网 点击量: 2677
摘要:阜阳人王先生在合肥从事网店生意,目前租住在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与习友路交口百商悦澜山(玉兰公馆)小区。去年9月,他通过一家中介机构,与一位左先生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欲以128.5 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小区一套房。随后,王先生先后给了左先生10万元定金和30万元首付款,但没想到之后就没了下文。“他(左先生)还说把房子卖给了别人。”王先生说。
中介 一直在跟进,会全力配合
而就王先生的遭遇,昨天,记者也联系上了21 世纪不动产映诚加盟店负责人刘经理。他告诉记者,关于这套房子,从去年到现在也有半年时间了,中间王先生、左先生双方曾进行过多次协商,也报过警,但一直无果。“这件事我们也一直在跟进……如果实在协商不了,那只能走司法途径了,我们也会全力配合。”
针对此事,记者昨晚咨询了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永光律师,他认为,卖房人左先生违约在先,王先生作为购房人有权通过协商方式或者通过中介公司调解方式解决自身权益受损问题,在协商或者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以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但因为本起纠纷中,左先生可能存在不少外债,而王先生在发现情况不对劲时,也没有当机立断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涉案房屋的诉讼保全措施,所以即便案件胜诉,赔偿款执行也可能比较麻烦。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左先生存在恶意欺骗,那么就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的犯罪行为了,王先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责编:杨奉娇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专题推荐
>>更多
热点资讯
>>更多
-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